本部分规定了机械产品在矿井或露天场所遇到的环境参数及其严酷等级。
本部分适用于矿井及露天矿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一般用途机械产品。产品包括探掘机械、提升机械、选矿机械、运输机械、矿用电气设备等。
本部分规定了机械产品在干热地区的环境参数及其严酷等级。
本部分适用于GB/T 4797.1规定的干热气候区一般用途的机械产品,包括农机具、内燃机、工程机械、矿山机械、重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石化通用机械、电工产品、仪器仪表、机床工具和通用零部件等。
本部分规定了寒冷环境用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防护类型、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产品大类包括农机具、内燃机、工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电工产品、仪器仪表、机械工具和通用零部件等类。
本部分适用于按GB/T 4797.1—2005规定的“寒冷”及“寒温Ⅰ”两个气候区使用的一般用途的机械产品。
本部分不适用于寒冷地区存在化学腐蚀、爆炸危险及海洋、船舶、矿井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产品。
本部分规定了海拔1 000 m以上高原地区使用的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气候防护类型及其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查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部分产品大类包括农机具、起重运输机械、通用机械、工程机械、电工产品、仪器仪表、内燃机、锅炉、机床工具和通用零部件等类。
本部分不适用于高原地区存在化学腐蚀介质、爆炸危险介质及矿井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产品。
本部分规定了工业腐蚀环境用机械产品的防护类型及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在GB/T 14092.5中规定的环境条件使用的一般用途机械工业产品。产品大类包括内燃机、工程机械、重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石油通用机械、电工产品、仪器仪表、机床工具、通用零部件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环境中存在爆炸性介质及海洋、船舶、矿井、核辐射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产品。
本部分规定了干热环境用机械产品的防护类型、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按GB/T 4797.1—2005规定的干热气候区使用的一般用途的机械产品。产品的大类包括农机具、内燃机、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电工产品、仪器仪表、机床工具和通用零部件等。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环境用机械产品的环境条件、产品防护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贮存和包装等。
本部分适用于海上工作的船舶或海上设施以及海边的港口、码头等场所使用的机械产品。
本部分规定了矿山用机械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的防护类型及其使用环境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部分适用于GB/T 14092.6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的一般用途机械工业产品。产品大类包括:采掘机械、提升机械、选矿机械、运输机械、凿岩机械、矿用电气设备等。
本部分包括了GB/T 2421~GB/T 2424一系列环境试验方法及其严酷等级,并规定了各种测量和试验用大气条件,用于评定样品在预期的运输、贮存以及各种使用环境下的工作能力。
本部分主要为电工电子产品而定,但并不局限于此需要时也可用于其他领域。
专用于个别类型试验样品的其他环境试验方法可以在有关规范中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