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水听器以及能用作水听器(接收器)和/或发射器(发射换能器)的单只电声换能器的自由场校准方法和步骤。包括两种通用校准:使用三换能器球面波互易法的绝对校准;使用与已经过绝对校准的参考设备比较的相对校准。
本文件所规定方法的最大频率范围为200 Hz~1 MHz。最低适用频率取决于多种因素。典型的200 Hz~5 kHz频率范围,主要取决于所用测试设施的尺寸。对于本文件中所述的几种方法,最高适用的频率为1 MHz。
低频声压场水听器校准方法见IEC 60565-2[6]。高于1 MHz频率的水听器校准方法见IEC 62127-2[7]。
本文件不包括:低频声压场水听器校准;数字水听器及系统的校准;海洋自容式声记录仪的校准;声矢量传感器的校准,例如质点速度传感器、声压梯度水听器;多个水听器组成的被动声呐阵的校准;发射器和水听器组成的主动声呐阵的校准。
本文件描述了自由场校准方法对测试设施、仪器设备、信号处理和频率限制等方面的要求,提供了可达到的不确定度和校准数据的报告规则。资料性附录提供如下指导性资料:
水听器或发射器指向性响应的测量;
水听器和发射器电阻抗的测量;
电负载修正;
水声校准中的声远场判据;
自由场校准中的脉冲技术;
水听器和发射器自由场校准的不确定度评估;
三换能器球面波互易校准公式的导出;
使用行波管的校准;
使用光学干涉法的水听器校准;
在混响水池中使用连续波信号的校准。
本文件规定了测量和评估气导助听器真耳声性能特性,以及测量与助听器应用相关的人耳特定声属性的建议和要求。
对采用了非线性或分析处理技术的助听器进行真耳声特性测量的结果,仅对所用的测试信号和测试条件有效。
本文件目的是确保在给定人耳上对给定助听器的真耳声性能特性测量,采用其他测试设备及测试地点结果具有可重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