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浮萍生长抑制试验的术语和定义、受试物所需信息、原理、参比物、仪器设备、试验系统、试验程序、质量控制、数据与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测试化学品对淡水水生生物浮萍属(Lemna)的毒性。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扩展的一代繁殖毒性试验的缩略语、原理、方法描述、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扩展的一代繁殖毒性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抗)雄性性征短期筛选试验大鼠Hershberger生物检测法的术语和定义、试验原理、试验方法与步骤、数据与报告。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化学品类似雄性激素激动剂、雄性激素拮抗剂或5α还原酶抑制剂的生物活性。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沉积物中底栖寡毛纲环节动物生物蓄积试验的术语和定义、受试物必备资料和信息、试验原理、参比物、仪器设备、试验系统、试验程序、试验有效性、数据与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稳定的中性有机化合物(lgKow值在3.0~6.0之间[4,10],易于与沉积物结合)、极强的亲脂性物质(lgKow大于6.0)[4]、稳定的金属有机化合物(易于与沉积物结合)[9]和已知在生物体内具有生物蓄积性的化学物质(如表面活性剂或高吸附性物质,即高Koc物质)。
若在试验设计上未对诸如底栖基质和水的体积、生物组织样品的大小等参数进行修改,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及其他微量元素的测试[8]。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风险评估的原则、程序、基本内容和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的风险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的分类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GHS中易燃气体的一个附加子类别--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的分类试验。本标准不适用于测试化工厂中工艺条件下气体的分解以及气体混合物内不同气体间可能发生的危险反应。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体外毒性试验替代方法的验证程序和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的各种体外毒性试验替代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评估符合联合国《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框架原则制定的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可理解性的测试方法的方法概述、测试方法使用指导、样本采集、问卷和试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评估符合联合国《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框架原则制定的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可理解性。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整车出口物流标识的一般要求及制作、张贴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整车出口物流的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托盘共用系统运营管理的基本框架,规范了托盘共用系统的服务保障、共用托盘的通用要求、作业和运营管理信息平台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托盘共用系统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