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利用烧瓶法测定工业用化学品(以下简称产品)水溶性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中稳定性良好且溶解性较高(大于10-2 g/L)的基本纯净物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纯的产品(例如某些表面活性剂)、不稳定的产品和在水中不稳定的产品,测试物中杂质的存在将很大程度上影响该物质的水溶性测定结果;不适用于水中稳定性良好但溶解性较低(小于10-2 g/L)的基本纯净物质。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快速气泡法测定动态表面张力的原理、意义和用途、仪器和设备、试剂和材料、校准和规范化、实验步骤、计算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表面形成瞬时液气界面自由能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试验温度下,蒸汽压小于或等于30.0 kPa并且运动黏度小于或等于4.0 mm/s的液体。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凝胶渗透色谱法(gel permeation chromatography,GPC)测定聚合物低分子量组分含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聚合物低分子量组分的含量。由于聚合物材料性质多样,所含低分子量物质也不同,一些聚合物因具有特殊复杂结构而不适于使用凝胶色谱法来测定低分子量含量,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测定,测定时根据聚合物材料的详细资料,选择相应的仪器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聚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和析出特性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聚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和析出特性。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体聚合物以及在此试验条件下与水发生反应的聚合物。本标准方法不适用或不可用时,溶解/析出特性应采用其他方法研究。此时,需给出所采用方法的详细情况和使用理由。
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粒度分布的定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粒度分析的定量测定。粒度大于75 μm(留存在200目筛上的)粒度分布,通过筛分法来测定;粒度小于75 μm的粒度分布,通过沉降过程中用液体密度计测得的必要数据来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Hppler落球式黏度计测定牛顿液体动力黏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20 ℃~120 ℃温度下0.6 mPa·s~250 000 mPa·s范围内的动力黏度。
本标准规定了阿贝尔-宾斯基(Abel-Pensky)闭口杯测定石油产品以及其他液体闪点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闪点在5 ℃~65 ℃范围内的石油产品以及其他液体闪点的测定。温度低于5 ℃时,本方法可以适用,但所得结果的精密度必然明显低于9.3中规定的数值。
本标准不适用于多相物质和黏性溶液闪点的测定,如清漆、涂料或胶合剂等。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阿贝尔闭合式试验器测定液态沥青和稀释沥青闪点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闪点低于或等于110 ℃的液态沥青和稀释沥青闪点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降解筛选试验化学需氧量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多数低挥发性的固态或液态有机物质。
本标准给出了一种测定物质被氧化能力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快速生物降解性的术语和定义、方法概述、试验的一般程序和准备、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与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筛选和测试化学物质在水中好氧条件下的快速生物降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