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造(修)船舶企业(以下简称“船企”)明火作业的管理职责、相关器具安全要求、等级划分、审批权限、内容和要求、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置。本文件适用于船企在建造、改装、维修中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特定情况下,烘烤(电加热器、碘钨灯、喷灯)、熬炼、电钻、砂轮等作业,船企根据其安全管理实际,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仓储智能系统的基本要求,以及系统结构、系统设计及系统维护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地面大气条件下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环境中的仓储智能系统设计、安装、检验、运行及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气瓶氢气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从事压缩氢气充装活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人员、充装场所、充装设备、控制系统与检测仪表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条件。本文件仅适用于站内采用压缩或液态方式存储氢,为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用气瓶充装压缩氢气的充装站。
本文件规定了技术转移领域内的竞争情报分析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及服务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技术转移过程中竞争情报分析服务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技术转移领域内的技术评价要求、评价指标和评价报告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中的技术评价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东方田鼠(Microtus fortis)病原学等级及监测,包括实验东方田鼠病原学等级、检测指标、检测程序、检测方法、监测规则、结果判定和报告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东方田鼠病原学等级、质量监测及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裸鼹鼠(简称:裸鼹鼠)配合饲料的质量要求、营养成分指标要求、营养成分测定要求、检测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实验裸鼹鼠生长和繁殖期的配合饲料营养成分。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裸鼹鼠(简称:裸鼹鼠)生产建筑设施、工艺布局、环境技术指标、笼具、垫料、废弃物处理、运输、检测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实验裸鼹鼠环境及设施的监测。
DB31/T 329的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等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已建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等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建、扩建应按照本部分执行。
配置科研、展览、道具枪支单位以及承担枪支(弹药)临时储存保管职责单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按照本部分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装备的枪支弹药生产、经销、存放、射击等场所的安全防范。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混凝土场站运维管理的一般规定、粉尘控制、噪声控制、生产废水、废浆和废料控制、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地区绿色混凝土场站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的运维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