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岗位和人员管理、标志标识、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安全、电气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活动安全、信息安全、档案安全、数字化管理、安保管理和安全评估。本文件适用于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监狱会见工作的会见场所、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监狱(所)”]依法依规向罪犯亲属、监护人提供的会见服务活动,向律师提供的会见服务根据监狱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的建设与任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的建设和评价工作,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参照适用。
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控制项目、排放限值、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电站的一般验收要求、设备和消防系统验收要求,以及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及故障处理、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35 kV 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单个并网点储能功率不超过5 MW 的客户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电站的验收及运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系统中能量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和电池管理系统的技术要
求、常规测试指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配备梯次动力电池的储能系统的应用,使用其他类型梯次电池储
能系统的应用,也可以参考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快速监测的监测方法、仪器和设备、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记录填写、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对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开展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数据质量管理、运维记录与档案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
本文件提供了平原河网区浅水区水生植被削减控制及恢复诱导技术的指导,给出了总则、水生植被削减控制、水生植被恢复诱导和维护监控等方面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平原河网区湖泊和河流浅水区的水生植被削减控制及恢复诱导。
本文件提供了平原河网区入湖河口生态拦截技术的指导,给出了总则、入湖河口水动力调控、植物拦截、强化拦截和运行维护方面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平原河网区入湖河流水体中悬浮颗粒物、氮、磷等的生态拦截和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