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全玻璃热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与单位、产品分类与标记、设计与安装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文件编制、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贮热水箱容水量不大于0.6 m3的全玻璃热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铜精矿、粗铜、废杂铜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处理含铜电子废料的粗铜冶炼工艺及含铜矿石直接堆浸工艺,能耗指标不适用于企业内部含铜废料的综合回收。
本标准规定了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锌精矿或铅锌混合精矿为原料生产锌锭的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评定,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铅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铅精矿、粗铅为原料的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也适用于以粗铅为原料的铅电解精炼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镍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处理硫化镍精矿的镍熔炼、镍精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氧化镍矿为原料的镍冶炼企业。
本标准规定了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锡精矿为主要原料的所有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锡冶炼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综合回收为主的锡冶炼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
本标准规定了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及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硫化锑精矿、硫氧混合锑精矿和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和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磁灶(以下简称“电磁灶”)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 W~3 500 W。
本标准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以下均简称为产品)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与计算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220 V、50 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标准幅面的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修正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烧结实心制品的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