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物流企业能源计量的种类及范围、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制冷器具能效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空气净化器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与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
——单相额定电压大于5 V 且不超过250 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去除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功能的空气净化器;
——具有独立空气净化功能模式的加湿净化器和净化风扇。
本文件不适用于:
——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部件及模块;
——穿戴式空气净化器;
——风道式净化装置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器等;
——专为工业用途、医疗用途和车辆设计的空气净化器;
——在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粉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使用的空气净化器。
本文件规定了永磁同步电动机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连续工作制的一般用途或防爆用途永磁同步电动机,范围如下:
a) 50 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电压等级为1 140 V及以下,额定功率为0.55 kW~1 000 kW,极数为2极~16极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b) 50 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电压为3 kV(3.3 kV)和6 kV、10 kV,冷却方法为IC81W、IC86W、IC71W(IC3W7)、IC411、IC416、IC511、IC611、IC616、IC516、IC666,额定功率为200 kW~2 000 kW,极数为4极~12极的异步起动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c) 变频电源供电,电压为1 140 V及以下,额定功率为0.55 kW~1 250 kW,额定转速为45 r/min~6 000 r/min的变频调速永磁同步电动机;
d) 变频电源供电,电压为3kV(3.3kV)和6kV、10kV,冷却方法为IC81W、IC86W、IC71W(IC3W7)、IC411、IC416、IC511、IC611、IC616、IC516、IC666,额定功率200 kW及以上,额定转速45 r/min~3 000 r/min的变频调速永磁同步电动机;
e) 变频电源供电,电压为1 140 V及以下,额定功率为0.55 kW~110 kW电梯用永磁同步电动机。
本文件提供了工业锅炉系统节能设计的总体原则,锅炉、汽水系统及设备、燃料和灰渣储运系统及设备、风烟系统及设备的选型,余热回收、设备和管道保温、监测与控制,高原环境节能设计及工业锅炉系统节能指标计算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以水为介质、单台锅炉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 MPa~3.8MPa、额定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 ℃的工业蒸汽锅炉系统,以及额定出口水压为0.1 MPa~2.5MPa的工业热水锅炉系统的节能设计和改造。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厨房电器的能效等级和热效率计算、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250 V的如下类型家用和类似用途厨房电器:
a) 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额定功率不大于2 200 W的电饭锅;
b) 具有自动控制工作压力能力,以电热元件或电磁感应方式加热,额定功率不大于2 200 W 、额定容积不超过10 L,额定蒸煮压力为40 kPa~140 kPa(表压)的电压力锅;
c) 额定功率不超过2 200 W的电炖锅及电炖盅;
d) 可通过握持手柄并倾斜壶身的方式从壶嘴倒水、仅用于煮水并将水加热至沸点且无自动注水功能的电水壶;
e) 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 W~3 500 W;
f) 最大额定输入功率在2 500 W及以下,利用频率为2 450 MHz的ISM频段电磁能量以及由电阻性电热元件加热炉腔内物品和食物的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
注: ISM频段是由国际电信联盟(ITU)确定并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制定的编号为CISPR11的标准中采用的电磁频率范围。
本文件不适用于如下类型的厨房电器:
——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的能效等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50 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连续工作制的立式、卧式电动机和防爆型电动机,极数为2极~12极,电压、冷却方法、额定功率范围如下:a)〓3 kV(3.3 kV)和6 kV电压,IC01、IC11、IC21、IC31、IC81W冷却方法,额定功率为200 kW~25 000 kW;b)〓10 kV电压,IC01、IC11、IC21、IC31、IC81W冷却方法,额定功率为200 kW~22 400 kW;c)〓3 kV(3.3 kV)和6 kV电压,IC611、IC616、IC511、IC516冷却方法,额定功率为200 kW~10 000 kW;d)〓10 kV电压,IC611、IC616、IC511、IC516冷却方法,额定功率为200 kW~10 000 kW;e)〓3 kV(3.3 kV)和6 kV电压,IC411冷却方法,额定功率为200 kW~3 150 kW;f)〓10 kV电压,IC411冷却方法,额定功率为200 kW~2 800 kW。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硫酸、稀硝酸和冰醋酸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硫酸、稀硝酸和冰醋酸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文件为物流行业的物流企业提供了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能源管理体系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其他物流组织可参考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铁矿露天、地下开采和选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铁矿露天、地下开采和选矿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