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界址点、用岛面积、建筑物和设施占岛面积、建筑面积和高度等内容测量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测量活动。
本规范规定了宗海图编绘原则、一般流程、技术要求及图示图式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及市场化出让、海域使用论证、登记发证、海籍档案管理等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的宗海图编绘。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浸没式平板膜(微滤膜、超滤膜)元件(以下简称“平板膜元件”)型号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用浸没式平板膜元件的生产和检验等。
本标准规定了以水面船舶为载体进行浅地层剖面调查的基本内容、方法、调查资料处理与汇编、成果验收与归档等。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调查海底浅地层剖面调查。
本标准规定了海滩质量评价的内容、指标、方法和海滩质量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陆地与海岛的滨海海滩,包括自然海滩和人工海滩。也适用于海滩质量监测、海滩管理及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
本标准规定了海滩养护与修复基本要求、流程、工程前期调查与资料收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后期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海滩、人工海滩的海滩养护与修复工作;人工海滩的修建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溢油对海洋生物影响的评估步骤和评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及其制品对海洋生物影响的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总体要求、基本功能组成、配置环境以及运行维护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海洋行业各级机构的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信息云计算服务平台的安全体系框架,以及海洋信息云计算服务平台的基础环境安全保障、业务和数据支撑安全保障、安全服务。本标准适用于海洋信息云计算服务平台的安全使用,也可以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海洋信息云计算服务平台安全保障服务的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与验潮站并置建设的一般要求、设计与选址、基建、仪器设备与安装、设施维护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与验潮站的并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