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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给出了带有安装在工件支承下方前锯切线的锯座,手动上料和/或机动上料和手动下料,并能连续加工的卧式锯板机(定义见3.1)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以下简称机床)。
本文件涉及机床在按照制造商预期操作、调整和维护情况下,附录A(危险一览表)列出的与机床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况和事件,也包括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此外,还考虑了运输、组装、拆卸、停用和报废阶段的危险。
本文件给出了连续加工的木工机床(以下简称机床)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以减少机床在运行、调整、维修、运输、装配、装卸、停用和报废过程中产生的危险。这些安全要求和措施是大多数机床在制造商预见范围内预期使用下普遍使用的,同时也考虑了合理可预见的误用。
本文件适用于加工实木和与木材相似物理特性的材料,采用手动进给或机械进给的机床。
本文件旨在与具体机床的安全要求(具体机床的安全标准涵盖该类机床的所有重大危险)结合使用。 本文件涵盖的危险见附录A。
本文件不适用于有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机床和本文件发布日期之前生产的机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