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一般用途或特殊用途的润滑油系统、油润滑轴封系统、干气润滑端面型轴封系统和控制油系统的常规要求,限定了润滑油系统的一般应用。这些系统能用于诸如压缩机、变速机、泵和驱动机等设备。
本文件可以与ISO 10438-2、ISO 10438-3、ISO 10438-4共同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用途的油系统的要求,与ISO 10438-1一起使用。这些油系统能提供润滑油,而不是密封油。
本文件适用于压缩机、变速机、泵和驱动机等设备。
注:术语“一般用途”在ISO 10438-1中定义。
本文件描述了测量压缩空气中固体颗粒质量浓度的试验方法及适用粒径范围,并规定了该方法中的取样技术、测量方法、试验结果评定、不确定度和试验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压缩空气中固体颗粒质量浓度的测量。
注1: 本文件叙述的方法适用于GB/T 13277.1定义的6~7级颗粒浓度。
注2: GB/T 13277.4描述的测量方法适用于GB/T 13277.1定义的0~5级颗粒浓度。
注3: 固体颗粒质量浓度以最大颗粒尺寸范围内的固体颗粒质量来表示。
本文件描述了测量压缩空气中液态水含量的试验方法及其适用范围,并规定了该方法的取样技术、测量方法、试验结果评定、不确定度和试验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 13277.1规定的净化等级的评定。
本文件描述了ISO 13349定义的射流风机所有技术性能与特性的试验。本文件不包括为管道应用设计的或为空气循环单独设计的通风机,例如,吊扇和台扇。本文件所述试验程序适用于实验室条件,不包含现场性能试验。
本文件对所有用途的通风机提供了振动与平衡限值的规范,专门设计用于空气循环的通风机除外,如吊扇和台扇等,但限于装机容量小于300 kW所有种类的通风机或市场可以购买的最大功率为355 kW的电机(遵循R20系列),对于功率超过这个数值的通风机,适用的限值见ISO 108163;当安装使用的通风机其功率在300 kW上下变化,且为单一合同下的物项时,制造商和采购方应就适用的标准协商一致,通常以参与单位多数意见为原则。振动数据可为不同用途所需,详见第5章。如果客户愿意接受较低品质的平衡振动水平时见附录H。本文件认可振动测量值可以记录为速度、加速度或位移,单位为绝对单位或基于参考值的分贝;振动测量的数值会受到在平衡机上实际安装情况的影响(见附录B),然而首选的参数为速度,单位为毫米每秒(mm/s),鉴于世界各地习惯不同,给出均方根(r.m.s)和峰峰或峰值;还宜记住的是,通风机及其部件可视作弹簧质量系统,对此的理解有助于解决大部分的振动问题(见附录D)。同时,已经考虑到工厂进行试验时通风机常常不与管道系统连接,这样与正常运行相比,气动工况存在显著差异;另外也可采用临时基础支承,其质量和刚度与现场使用情况也不同,相应地,这类的测试规定以“窄带”测量振动;现场测试规定采用“宽带”进行,其代表了总体振动烈度的度量。本文件包含带有刚性转子的通风机设备,通常见于:商用供热、通风和空调,工业过程,矿业/隧道通风以及发电领域,其他领域未予以特别排除;不包含严重受力、冲击或极端温度的应用场合,对于本文件或其修正的任意部分或全部的采用,由涉及的各方协商确定。通风机设备的基础及实际安装不在本文件范围之内,基础设计和通风机安装一般不是由通风机制造商承担,完全可以认为用于安装通风机的基础能够提供需要的支承及稳定性,满足由工厂运抵的通风机振动
本文件规定了容积式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机械振动的测量、评价及测量记录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机驱动的压缩机。其他方式驱动的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压缩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测量过程中的选用指南和适用方法、取样技术、测量方法、标准状态、试验结果评定、不确定度以及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压缩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C1~C5范围内(大于或等于C6的参见GB/T 13277.5)的碳氢化合物等气态污染物的测量。
本文件给出的测量方法也适用于其他气体。
本文件规定了确定活性微生物(如:酵母菌、细菌、内毒素)存在并对其取样、培养以及确定其数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根据GB/T 13277.1评定净化等级,也适用于结合GB/T 13277.4来确定固体颗粒中的活性菌落形成单元。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用固定或撬装的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压缩机)的设计、安装、操作及维护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本文件适用于轴功率不小于2 kW、额定排气压力为0.05 MPa~5 MPa的压缩机。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类型的压缩机:a)〓用于呼吸、潜水、外科手术的特殊压缩机;b)〓用于空气制动系统的压缩机;c)〓引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