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适用于纺织品试验用干洗机的校准,其他类似设备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按光度计原理设计的,气溶胶发生介质为油性介质或者盐性介质的口罩防护效果测试仪的校准。
本规范规定了最大额定输入功率在2500 W及以下,利用频率为2450 MHz的ISM频段电磁能量以及由电阻性电热元件加热炉腔内物品和食物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微波炉(以下简称“微波炉”),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微波炉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微波炉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
接受检测的微波炉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本规范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为5.0×10-2 Pa~1.0×105 Pa工作用热传导真空计的校准。
本规范规定了加速度过载传感器[频率范围为(0~100)Hz]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适用于在给定加速度变化率小于100 m/s3情况下的加速度过载传感器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和电流测量范围分别为1 V~1 kV和1 mA~3 kA的电池充放电测试仪的校准。电池充电机、电池容量测试仪可参照本规范对应的校准项目校准。
本规范不适用于脉冲式电池充电测试仪和无线式电池充电测试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直流和交流频率为10 Hz~1 MHz、电压不超过1 000 V、电流不超过100 A,且电压和电流直接输入的功率分析仪的校准。
本规范规定了运行条件下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以及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负荷的现场测试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乳腺诊断X射线的非介入管电压表或X射线多参数测量仪乳腺测量模块中非介入管电压测量的校准,其管电压范围为(20~50)kV。
本规范适用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装置(SPECT)的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