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669-1的本章作下述修改后适用:
第1段被下述内容替代: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隔离开关的分类、端子、结构要求、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的技术要求。
GB 1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隔离开关。
GB/T 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具有一支或多支电子枪作为加热源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测定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数据和特性的试验方法标准化。
本部分不含强制性的试验项目表,也不具有约束性。试验项目可从建议的项目表中选取。由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的用户和制造厂商定的技术文件可对本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应与之抵触。
GB/T 10066的本部分适用于对含水或含潮气的材料进行热加工工艺的工业微波加热设备和装置。 这些应用包括在自然和保护气氛(如惰性或真空)中,对诸如木材、织品、纸张、粮食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加热和干燥,或加热对微波显示发热效应的材料。对其他材料(如塑料),其试验方法正在考虑中。 本部分涉及频率为300 MHz~300 GHz,在连续额定状态下正常运行的微波加热设备和装置。 在微波频谱较低端(即在300 MHz和600 GHz间)运行的设备可使用真空管或其他的微波发射器。若本部分规定的输出功率测量系统不能用于该频率范围内的某些特殊应用,则可采用GB/T 10066.9中的那些测量系统。 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规定工业微波加热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由于微波加热应用广泛,因此由这些试验所获得的任何输出功率不宜作为针对某一负载的特定微波加热装置产品所消耗的功率值,但在某些情况下,该输出功率值可用来表示该装置的性能。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如下电热装置: ——直接电弧加热炉,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弧加热钢包炉; ——间接电弧加热炉。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对固态炉料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对导电加热,也包括使用直流的情况); ——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进行感应熔炼、保温和升温的装置; ——该电热装置中受加热部分影响的传送装置或装卸装置的部件。
GB 5959的本部分适用于在下列a)项和b)项中分别规定的,工作在第一和第二电压区段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本部分的目的是使下述间接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的安全要求标准化。
GB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以下简称电子枪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装置。 本部分也适用于电子枪装置的预制和使用辉光放电的非加热电子枪装置以及电子枪的高压电源。GB 5959.1—2005《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所有要求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在 第6章至第16章中给出了对电子枪装置的所有附加要求。
GB 5959的本部分规定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以下简称高频介质加热装置)有关人身装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在自然气氛和保护气氛(例如惰性气体或真空)中,对诸如塑料、木材、橡胶、织品、玻璃、陶瓷、纸张、竹材和食品等部分导电或非导电材料进行熔化、干燥、热合、灭虫和粘结等热加工的工业用高频介质加热装置。 本部分涉及标称频率为1 MHz~300 MHz,额定有用输出功率大于50 W的高频介质加热装置。该装置包括高频发生器和用于加热材料的电容器,根据需要还可包括必要的机械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红外辐射加热器(以下简称“加热器”)的性能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红外辐射加热器,其中包括金属基体或非金属基体的各类低温、中温及高温电热式红外辐射加热器。 本标准说明红外辐射加热器的基本特性和规定试验这些特性的方法,以供用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