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评估机构要求、安全评估程序(含前期准备、风险评价、综合安全状况等级确定、降低风险的措施)、评估报告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评估。
注: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在露天或潜在的爆炸环境下运行或用作紧急出口时),除本文件的要求外,可能需要考虑相关的附加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曳引机额定速度不大于10.0 m/s的电梯曳引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曳引机。本文件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家用电梯和斜行电梯的曳引机,但是,本文件可作为参考。本文件不适用于采用液压操纵制动器的电梯曳引机。
本文件规定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整机和部件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曳引式电梯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的强制式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 m/s的曳引式电梯参照本文件执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单位与买方协商确定。本文件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家用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斜行电梯。
1.1〓本文件规定了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方法,目标是应用当前的安全技术使在用电梯达到新安装电梯同等的安全程度。1.2〓本文件适用于永久安装的曳引、强制和液压驱动的乘客电梯或载货电梯。
1.1 本文件规定了永久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因受建筑物限制而不能满足GB/T 7588.1—2020某些要求的、新的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安全准则。
本文件列出了这些限制并给出了解决方案的要求:
a) 有孔的电梯井道壁;
b) 井道尺寸小导致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减少;
c) 在分离井道内的对重(或平衡重);
d) 减小的建筑尺寸和间距,导致:
——顶层和底坑的空间减小;
——轿顶护栏尺寸减小;
——轿厢护脚板高度减小;
——机房和(或)滑轮间的高度减小;
——检修门或活板门的面积减少;
——层门高度减小。
本文件规定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可靠性、试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技术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曳引式电梯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的强制式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 m/s的曳引式电梯参照本文件执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单位与买方协商确定。本文件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家用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斜行电梯。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安装竣工后验收的条件、项目、要求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曳引式电梯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的强制式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 m/s的曳引式电梯参照本文件执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单位(供应商)与买方协商确定。本文件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家用电梯、仅载货电梯和斜行电梯。
本文件规定了报警系统的报警触发和传输,使用和维护信息,以及在电梯使用前进行现场测试的要求。本文件描述了与电梯相关的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即:当电梯按预期使用以及在制造单位合理预见的误用情况下,使用者存在被困在轿厢和井道中的危险。本文件适用于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报警系统。本文件不适用于:a)〓通信网络故障(见附录A),包括移动网络信号强度或类似情况;b)〓供电网络出现故障,造成该区域中的电梯同时发生困人的故障;c)〓在其实施之前安装的电梯远程报警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物联网企业应用平台要求、设备统计信息要求,设备基础信息、维护保养及检测信息与格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企业应用平台。
本文件不适用于通过物联网技术控制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运行。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电梯控制系统接收到召回装置发出的信号后电梯特性的特殊要求和安全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所有驱动方式的新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对于在用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本文件也可作为提高其安全性的基础。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a)〓在火灾情况下还保持使用的电梯,例如在GB/T 26465中所定义的消防员电梯;b)〓用作建筑物内人员疏散的电梯,例如在GB/T 41122中所规定的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