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及部件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最大起飞质量在150 kg以下)电动多旋翼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及部件的设计、制造、检测和认证等;其他类型无人机系统亦可参照执行。
GB/T 35853 界定了航空航天设施领域使用的等效术语表。本部分给出了与飞行器可靠性相关的术语。
注: ISO 5843的本部分术语除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俄语)给出外,还给出了德语的等效术语。这些术语已包含在ISO技术委员会ISO/TC 20 的申请中,并在德国成员机构(DIN)的负责下出版。然而,仅按官方语言给出的术语才能作为ISO术语。
GB/T 35853 界定了航空航天设施领域使用的等效术语表。本部分给出了与飞行器相关的术语。
注: ISO 5843的本部分术语除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俄语)给出外,还给出了德语的等效术语。这些术语已包含在ISO技术委员会ISO/TC 20的申请中,并在德国成员机构(DIN)的负责下出版。然而,仅按官方语言给出的术语才能作为ISO术语。
GB/T 35853 界定了航空航天设施领域使用的等效术语表。本部分给出了与飞行器结构相关的术语。
注: ISO 5843 的本部分术语除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三种官方语言(英语、法语、俄语)给出外,还给出了德语的等效术语。这些术语已包含在ISO 技术委员会ISO/TC 20 的申请中,并在德国成员机构(DIN)的负责下出版。然而,仅按官方语言给出的术语才能作为ISO 术语。
本标准规定了在飞机主顶起点之下提供的最小无障碍空间,用以容纳三脚架式千斤顶,并保证千斤顶与飞机相邻结构之间有足够的间隙。 本标准并未定义所有的千斤顶空间尺寸。在临界空间情况下,本标准仅用作设计的参考。最终的临界空间应按所使用的千斤顶的实际尺寸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装在审定合格的飞机内的合格审定的航空货运集装单元(包括集装板、网和集装箱)的最低要求和试验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等级的飞机装载和限动系统的集装单元: a) Ⅰ级——集装单元限动符合所有的飞行和地面载荷条件,包括9g的向前应急着陆状态; b) Ⅱ级——其他所有集装单元限动。
本文件规定了高空科学气球平台与有效载荷的机械接口、电气接口、热接口和通信接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高空科学气球平台与有效载荷的接口设计、研制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