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自主能力飞行试验的一般要求、飞行能力、运行风险因素识别与响应能力、人工干预能力和试飞报告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自主能力飞行试验,其他类型无人机系统自主能力飞行试验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的一般要求、子系统要求及试验验证。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50kg 的货运无人机系统的设计、实施与验证,其他类型无人机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以下简称“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划分与确定、风险科目试飞实施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试飞风险科目的控制与实施,其他民用无人机系统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地面站的一般要求、性能要求及试验验证。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系统地面站的设计、实施与验证。其他类型的无人机系统地面站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飞行性能飞行试验的内容、目的、条件、实施、数据处理和结果评定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150 kg的民用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以下简称无人机)飞行性能飞行试验,纯电动类无人机和其他类型无人机飞行性能飞行试验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质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霉菌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在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会受到霉菌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产品(以下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研制、生产、交付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器环境控制系统中基础部件所用图解符号的一般要求及图解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绘制航空器环境控制系统原理图,也适用于绘制该系统或附件地面试验原理图。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实验室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实验室环境试验。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砂尘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砂尘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以适中速度运动的风或气流所携带的砂尘环境的耐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