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029的本部分规定了粗糙的测试平面(如未磨光的混凝土表面)的摩擦系数测定方法。如果本部分所规定的方法用于测试光滑或已抛光的表面,所测的摩擦系数在整个测试平面上应是恒定值。
轮椅车的若干项测试项目(如GB/T 18029.1、GB/T 18029.3、ISO 7176-2、ISO 7176-6和ISO 7176-10)要求表面的摩擦系数在本部分所规定的范围。
GB/T 18029的本部分对随轮椅车一起提供的信息、文件、标识及生产商的售前指标说明书进行了规定。
GB/T 18029 的本部分规定了手动轮椅车和一人使用的、最大速度不超过15 km/h的电动轮椅车(包括电动代步车)制动器的测试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生产商信息发布的要求。
GB/T 18029的本部分规定了轮椅(手动和电动)外形尺寸(使用状态和折叠状态)、质量和最小转向空间的测试方法。
GB/T 18029的本部分详细规定了使用者质量不超过100 kg的轮椅车(包括电动代步车)的静态强度,冲击强度和疲劳强度的要求,测试方法和发布测试结果的要求。
上述测试方法也可用于验证生产商自定的高于本部分的指标。
为了依据可调节轮椅车及电动代步车的测试结果对其性能进行比较,应规定参考配置。
本部分适用于使用者自己操纵和护理者操纵的手动轮椅车以及室内型和室外型电动轮椅车。电动轮椅车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安装在两根平行传动的轴上的轮子,驱动轮不多于两个,速度不大于15 km/h。
注1: 本部分不适用于轮子安装在多于两根轴上的轮椅车(如轮子菱形安装)。
注2: 本部分的条款也可作为本标准未涵盖的轮椅车的扩展要求和测试方法的基础。
由于GB/T 18029.11所规定的测试用假人最大质量为100 kg,所以,本部分仅适用于最大使用者质量为100 kg的轮椅车。对质量大于100 kg的使用者生活方式对轮椅车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注3: 本部分手动轮椅车和电动轮椅车(包括电动代步车)简称为轮椅车。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在自行车后轮上方的衣架的术语、分类、标记、尺寸和性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QB 1714中规定的普通自行车、轻便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一般用途自行车用的衣架。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照明设备(以下简称照明设备)的术语、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说明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QB 1714中规定的普通自行车、轻便自行车、运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一般用途自行车用照明设备。
GB/T 18029的本部分规定了确定雨淋、冷凝及温度变化对限乘1人,最高时速不超过15 km/h的轮椅车(包括电动代步车)基本功能影响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GB/T 18029的本部分不包括耐腐蚀性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车链条的尺寸和机械性能,以及测定这些机械性能的试验方法(即:扭曲量,横向偏差,死节和侧弯)。 注:自行车链轮的尺寸在GB/T 1243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