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生态设计产品标识及其标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设计产品的设计、生产、贸易、使用和回收活动。
GB/T 32163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洗涤剂生态设计产品的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洗涤剂生态设计评价,包括洗衣粉、液体洗涤剂和肥(香)皂。
GB/T 32163的本部分规定了可降解塑料生命周期生态设计评价的定义、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可降解塑料生态设计评价,包括目前已规模化生产的以实现降解目的的塑料原料。
GB/T 32163的本部分规定了杀虫剂生态设计产品评价的评价要求、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农用杀虫剂和卫生杀虫剂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GB/T 32163的本部分规定了无机轻质板材生态设计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围护结构用板材、建筑保温用板材、建筑装饰用板材等非烧结类无机轻质板材的生命周期生态设计评价,其他类型的板材也可参考此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固体化学品的分类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废弃固体化学品的产生者和专业废弃固体化学品处理机构对可再利用的废弃固体化学品进行分类、收集、日常管理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实验室、医疗、放射性废弃固体化学品。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综合利用设备环境化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过程、设计要点、主要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综合利用设备的环境化设计。其他工业设备的环境化设计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给出了工业综合利用设备环境化设计实施的过程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工业综合利用设备环境化设计的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管理的总则、方针、规划、实施、检查、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工业园区不仅局限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保税区、国家级进出口加工区和省级各类开发区,还包括工业集中区及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区。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开展循环经济管理工作,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区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术语和定义、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分类要求、一般要求、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产生者的要求、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贮存要求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废弃化学品的产生者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进行分类、收集、贮存、日常管理等;也可供专业废弃化学品处理机构对实验室废弃化学品进行规范收集时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放射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以及涉及生物因子(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质)的生化实验室废弃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