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水运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水运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涂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绝热材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步骤、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绝热材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步骤、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产烧结砌墙砖和砌块、烧结墙板、烧结路面砖和路面板、烧结瓦等烧结制品为主营业务的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步骤、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水泥作为主要胶凝材料生产一种或多种混凝土管、混凝土杆、混凝土桩、混凝土板、混凝土柱、混凝土梁、纤维水泥制品、轻质水泥制品、水泥基砌块(砖)类制品及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等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硅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工业硅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铜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本文件适用于以铜精矿或粗、杂铜作为原料的铜火法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本文件不适用于以铜矿石为原料的铜湿法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本文件规定了铅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铅精矿、粗铅、含铅物料(废铅蓄电池、金属态铅废料以及其他含铅物料)为原料的铅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其中铅冶炼企业包括矿产铅冶炼企业和再生铅冶炼企业。
本文件规定了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监/检测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锌精矿、铅锌混合精矿和含锌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锌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其中锌冶炼企业包括矿产锌冶炼企业和含锌二次资源冶炼企业。